本专业培养能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涉外经济法律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国际经济法律文件、国际惯例及我国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具有处理有关国际经济法律事务的能力。主要学习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组织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知识产权法、海商法、国际技术转让法、金融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等课程。学生毕业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毕业生可在公检法、司法机关、党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和涉外企事业单位从事国际经济法方面的工作。 |